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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AI化推进正向行为表扬激励方案(试行)

发表时间:2026-06-08 15:38:06 来源:

目的:

依据公司《AI化推进正向行为激励方案(试行版)》,结合党委工作要求,制定本规则。 表扬激励在公司AI化推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,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带动全体员工积极投身公司AI化转型。

 

一、激励对象

- 入选公司《AI化推进优秀行为表扬公示》名单的全体党员(含预备党员,组织关系必须在司)。

- 无党纪处分、无违规违纪、无重复申报等记录。

 

二、激励方式与标准

以公司内网公示的奖励名单为依据,执行党委专项表扬激励:

给予内网党建在网龙专区发文通报表扬,相关表现纳入评优评先参考范围,面向党员个人统一授予荣誉证书、发放奖品。

 

三、申请与认定流程

1. 数据来源:以公司《AI化推进优秀行为表扬公示》结果为唯一依据,党委不接受单独申报,不重复评审,公平公开、精准激励。

2. 党员身份核实:党委办公室根据内网公示名单,核对党员身份信息。

3. 名单确认:形成《党委AI化推进优秀行为表扬名单》,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。

4. 激励执行

- 党内发文通报表扬;

- 计入评优评先参考;

- 发放荣誉证书与奖品。

 

四、附则

1. 本规则与公司激励方案同步执行,有效期2026年6月1日—2026年12月31日,每季度同步复盘。

2. 若公司激励方案调整,本规则同步更新。

3. 申诉与咨询:如申请人对评审评级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申诉渠道进行申诉;

任何的问题或疑问,可直接联系党建在网龙(10003929)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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